我们已经看到,对剩余价值的竞争性追求和按照资本积累的规律来对劳动者加以规训的需要为资本主义在技术上的活力打下了基础。资本对劳动生产力的占有向组织上的创新提出了要求。对协作、细致的分工和机器体系的分析指出了对工作过程的等级组织的需要以及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离。生产规模的增大也要求积聚资本,而积聚的主要方式就是积累。
但是资本集中的过程也可以加速资本积聚。规模较大的资本家可以通过竞争或运用各种金融花招(收购、合并等等)来吞掉规模较小的资本家。这一切需要新的制度安排和组织安排,往往还会明确地得到国家的批准或鼓励。“集中补充了积累的作用,使工业资本家能够扩大自己的经营规模。”以此为“起点”,“分散的、按习惯进行的生产过程”就可以“不断地变成社会结合的、用科学处理的生产过程”。集中(centralization)在“转瞬之间”就完成了积累式的积聚(concentration)要花许多年才能做到的事情。马克思总结说,为了调节资本主义之下不断变化的生产组织,“资本集中的规律”起到了关键作用5(《资本论》第1卷,第626—628页)。
这条所谓的“规律”在后来的文献中得到了许多发挥,因为它似乎极好地解释了经济权力和政治权力在少数支配性的公司手中的显著的、规模巨大的集中。但与所有马克思的“规律一般的”说法一样,我们应该保持警惕,而不是赋予它绝对的、不受约束的力量。我们既然可以在“资本有机构成上升的规律”中识别出起反作用的力量,就可以用同样的方式来思考与资本集中的倾向相反的多种力量。
资本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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