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土地的使用价值对它的所有者来说是让他得以占有租金,因而要紧的只是每英亩的租金。土地的使用价值对资本家来说则是剩余价值的一种生产资料:要紧的是预付资本当中的租金和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这两个视角的差别让一片“妥协的地带”得以存在于它们之间。例如,在预付资本的租金率保持不变乃至减少的同时,土地的租金率却可以继续上升(《资本论》第3卷,第683页)。在某些状况下,地主有强烈的动力保持被动,并将土地所有权在资本的流动面前设下的障碍降到最低。①
资本与土地所有权的关系并没有因此被还原为一种永久的和谐。例如,作为生产者的农民与作为独立生产者的资本家是不容易区别的;地主也未必足够老练,在碰到资本时未必能看到转换策略、调整眼光的好处—他们原本的策略是最大化地从农民身上榨取租金。再者,社会劳动的发展导致了“对土地本身的直接需求也会增大”88,因而土地所有权变得“越来越能够攫取”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中的“一个不断增大的部分”了89(《资本论》第3卷,第637—639页)。哪个地主在赢得了这样一种能力之后会忍住不用呢?地主陷入了无休止的困境:要么拿得太少,而这是明显的愚蠢;要么拿得太多,而这会招致惩罚。
同样的张力盘旋在与永久的改良相关的契约条款上面。改良虽然也许是由资本家实行的,但是“契约规定的租期一满”就会“变为土地所有者的财产”。例如,建筑物所带来的利益“在租约有效期间,属于产业资本家即建筑投机家或租地人”,但之后就“和土地一起落入土地所有者手中,并且……最终使他的地租上涨”。这是“土地所有者日益富裕,他们的地租不断上涨,他们土地的货币价值不断增大的秘密之一”。但这也是“合理农业的最大障碍之一”,同时还是对建成环境其他所有形式的投资所面临的最大障碍之一,因为租地人会“避免进行一切不能期望在自己的租期内完全收回的改良和支出”0(《资本论》第3卷,第619622页)。
第11章一租金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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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我们可以立即看到,这意味着地主应该把从农民身上榨取的租金最大化,并压低从农业资本家身上占有的租金。波斯特尔-维奈(Postel-Vinay)(1974)提供了大量证据来支持这个观点。但是雷伊误解了这些发现的意义,从而以为它们不符合马克思的租金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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