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克的藏经阁 · 原书印刷页

资本的限度 · 第 406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414 · 第9章 货币、信用和金融

书名
资本的限度
作者
未记录
印刷页
406
PDF 物理页
414(从 0 开始)
章节
第9章 货币、信用和金融
UUID
228f0c0d-2779-4136-9d68-0e7616b3a34f
来源类型
original_book
页面 SHA-256
635d77900d06d7a4c93d0697392f611f6c12daf5a643a0b4bf3b31f1137dce53

这一切使货币在资本流通和剩余价值的生产面前处在了一个非常特殊的位置。货币尽管是作为一种资本主义的财产形式而存在的,却外在于、独立于任何实际的生产过程。由此,作为货币所有者的资本家与作为资本的使用者的资本家之间就出现了区分—后者要用这些货币来从事剩余价值的生产。借出与借入的活动在这两种不同类型的资本家之间建立了一种阶级关系。马克思以如下方式讲解了这种关系。货币所有者指望通过借出货币、收取利息来增加自己的资本,而这意味着一种流通形式:M-(M+i)。让我们假定这些货币被借给了一名从事生产的资本家,而且他本人没有货币资源。我们由此可以得出:

货币所有者 M

(M+i)

生产资本家

但是货币所有者与资本的使用者一般是作为独立的司法个体而相互对峙的。贷方倘若不能得到某种类型的报酬,显然就不会出借自己的货币。生产者倘若不能赚到什么东西,也就不会借人货币。所以马克思认为,资本所有者与资本的使用者分割了剩余价值,前者收取的是利息,后者收取的则是企业利润。由于马克思在这里—与在其他地方一样——关注的是角色,而不是这些角色会以哪些特殊的方式被人格化,而且由于资本的使用者总是可以选择出借他们所拥有的不论多少货币并收取利息,而不是进行再投资,所以马克思总结说:“资本的使用者,即使是用自有的资本从事经营,也具有双重身份,即资本的单纯所有者和资本的使用者。”27(《资本论》第3卷,第374—378页)由此得出的基本观点是:如果货币资本是在任何实际的生产过程之外的财产,对这些货币资本的占有就“只有”把利息作为“果实”;企业利润则是在生产过程之内运用的资本所“独有的果实”28。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应该以如下方式来解释:

资本的限度

257

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