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体系与它的货币基础之间无可避免的矛盾可以直接追溯到货币的双重职能,即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当货币发挥价值尺度的职能时,它必须真实地代表在它的帮助下流通的价值。货币在这里“无非是劳动及其产品的社会性的一种特殊表现”,即体现在商品中的价值的一种外在的、为社会所接受的尺度。之所以将一种特定的金属—比如黄金—作为这个尺度的根基,是为了确保这种测量杆在采取物质形式时尽量准确、毫不含糊。这种做法的矛盾当然在于,一种具体的、特定的劳动过程的产品—例如黄金——被当成了抽象劳动的物质代表。另一方面,当货币发挥流通手段的职能时,它必须把自己与价值的“真实”代表分割开来,让市场价格得以偏离价值,并证明自己是交换过程灵活的润滑剂,而这种交换过程是难以预料的,还会无休止地变化。就此而言,纸币和信用货币的运行可以既不受限制,又有创造力。
在简单的商品生产和交换当中,货币的这两个方面是在一种不安定的、对抗性的相互关系中存在的。正如我们在第1章提到的那样,资本流通的出现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弥合了黄金的“内在”价值与货币的“反映”价值之间的缺口—后者的尺度是借助这些货币来流通的商品的价值。
然而,对资本流通过程的研究指出,资本主义必须演化出一种精巧的信用体系,并创造虚拟的资本形式,否则就无法存活。货币的“虚拟”形态—信用“货币”和纸“币”—被推到了极端,它们与社会劳动的现实之间的联系也变得越来越薄弱了。倘若社会劳动的坚实代表是货币商品(黄金),我们就可以认为资本流通加深了后一种意义上的货币同金融之间的分离。马克思关于金融体系与它的货币基础之间的矛盾的概念就是这个意思。让我们以稍微明确一点的方式来探讨这个矛盾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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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一金融资本及其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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