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国家可以对工资和价格实行控制,或者试图通过某种收入政策、通过与劳工的“社会契约”(这通常相当于使劳动力遭受某种经过谈判的价值丧失),以及通过面向产业的投资战略来给通货膨胀降温。这类干预必须与货币的和财政的约束相伴随,否则就没有机会见效。货币主义者认为,这类政策仅仅扭曲了价格信号,由此摧毁了恢复资本积累所需的任何恰当的基础。马克思主义理论同意这个判断;唯一的例外是一种不太可能出现的情况:国家所实行的价格结构、所设立的投资战略能使资本的价值构成保持稳定。这种情况会导致资本和劳动力通过国家的政策这个代理人来遭受一种有阶段、有组织的价值丧失。
第三,国家可以与资本勾结,尝试加快生产力的发展,并指望由此压低价格、抵消剧烈的通货膨胀。有人认为,通货膨胀的根基在于未能提高生产率。我们在这里采用的理论则指出,最初引发过度积累的正是生产力在资本主义阶级关系的语境下不受控制的、不平衡的发展。通货膨胀既然是从价值丧失转化而来的,就无法通过一种不分轩轻地提高生产率的计划来纠正。国家可以尝试改变技术搭配(迫使企业合并、为某些部门提供特殊的税收鼓励、由国家对研究和开发进行资助等等)。但它若要纠正过度积累的问题,就无可避免地要把价值丧失的代价强加到资本和劳动的某些部分身上。由于这类纠正要求国家对生产用具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管理,所以它们尽管可能不是社会主义的,但对资本主义的未来而言也很难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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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一金融资本及其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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