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给定的情境中也许可以得到清晰的界定;但它肯定仍然是一种不稳定的格局,因为在它上面运行的是相互矛盾的压力和要求。①
因此,希法亭所提出的统一的金融资本概念必须被评判为一种过于单边、过于简化的概念,因为他并没有讨论银行资本与产业资本的一体化是以何种特定的方式把一个无法克服的矛盾加以内化的。他所能做的至多是从非常笼统的、不具体的角度来断定金融资本无法克服资本主义的矛盾,仅仅有助于加剧这些矛盾。他未能解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以及为什么会这样。
(3)金融资本和国家
在中央银行的层次上,金融资本——无论怎样界定—是与国家机器的一部分直接整合起来的。但是国家一般会通过远远比这更为宽泛的一系列活动来影响生息资本的流通,并与这种流通相关联。国家规定了法律的和制度的框架,往往还设计了一些高度差异化的渠道,生息资本可以借此在不同的业务中流通—这些业务包括消费者债务、住房金融、产业发展等等。国家往往会规定利率的差异,或者对信用进行直接的配置,由此就可以沿着不同的渠道来调节生息资本的流动。货币财富和控制权集中与分散的程度同样对于国家活动是高度敏感的这些活动包括财政政策、再分配的税收政策和影响通货膨胀的货币战略。国家本身以国债的形式吸收了一部分生息资本的流量,并在这个过程中创造了一定数量的虚拟资本(这些虚拟资本可能会随着借债的政府单位或机关的不同而出现进一步的差异例如,美国政府的债务在性质上不同于纽约市的债务)。中央银行及其所有与本国的货币量相关的权力则处于这个错综复杂的体系的中心。
资本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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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因此,我强烈赞同汤普森(1977,第247页)对金融资本给出的界定:“商业资本、产业资本与银行资本的一种相互接合(articulated)的联结”,其中银行资本是支配性的,但不是决定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