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入社会基础设施的许多价值同价值生产率的改善毫无关系,却与收益的流通密切相关。资本家或许被迫要向“消费阶级”缴纳剩余价值,因为后者以某种方式取得了征税的政治权力。工人阶级或许也会迫使他们这样做。例如,对意识形态控制和镇压的投资关系到工人阶级有组织的反抗所带来的威胁;只有当工人积累了足够的力量、需要加以笼络时,通过社会开支来整合和笼络工人的需要才会出现。
然而从资本积累的立场来看,只要剩余价值生产的增长——这是社会条件的改善所产生的后果——可以抵消并盖过资本周转时间的增加,那么对社会基础设施的投资就不会给资本带来损失。这为我们提供了一条有用的规则,我们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对总的价值流通中这个特殊“环节”的作用做一些评估。
社会条件的改善往往要酝酿较长的时间。它们会在一段时期内吸收价值,往往到了很后来才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产生利益(例如,使劳动者适应社会并对他进行教育要花许多年)。这使得对社会基础设施的投资成了吸收剩余的理想场地—这些剩余来自资本的过度积累——由此就可以拖延价值丧失,因为有效需求在投资的时期是不会减少的。由于不同种类的社会投资具有不同的偿还时间,所以国家要有合适的财政管理,才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为积累过程造就稳定的前景。
但这里归根到底会出现一些两难,它们恰好与建成环境中的投资所面临的两难是一样的。由于社会条件的改善造成了剩余价值生产的增长,所以过度积累这个根本问题就加剧了。另一方面,倘若社会条件的改善并没有导致这样一种增长,相关的投资就必定会被评判为非生产性的投资,其中吸收的价值实际上也就丧失了。因此,资本由于在社会基础设施中非生产性的流通而遭受的价值丧失就成了一种非常现实的前景。然而,投资是否具有生产性不是取决于它们的内在性质,而是取决于资本家利用它们的能力倘若劳动过程改变了,需要不熟练的劳动力,那么对熟练的劳动大军的教育就白费了。出于这个原因,对社会基础设施的投资尽管最初表现为一种很容易使资本积累保持稳定的手法,却变成了一片不确定的泥沼—在国家的社会开支所遇到的周期性财政危机中,这一点显得十分现实。①
资本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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