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商品共同的货币表现才导致商品的价值性质的确定。但是,正是商品世界的这个完成的形式—货币形式,用物的形式掩盖了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以及私人劳动者的社会关系,而不是把它们揭示出来。36(《资本论》第1卷,第75—76页)
商品与货币的交换是非常现实的,可是它将我们的社会关系隐藏到了一种单纯的物的背后—这种物就是货币形式本身。比如说,交换行为没有告诉我们生产者的劳动条件,并使我们对自己的社会关系处于无知的状态,因为社会关系是由市场体系来中介的。我们只会对众多使用价值的价格做出反应。但这还表明,我们在交换东西时“预设了价值的存在……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货币的存在—价值形式的存在——掩盖了价值本身的社会意义。“价值没有在额上写明它是什么。”37(《资本论》第1卷,第74页)
这里隐含了价值与价格的关系,我们现在要加以考察。如果价格体系使价值得以形成,同时又将价值的社会基础隐藏在视野之外,那么相对价格的数额就未必对应于相对价值的数额。马克思认为,这两个数额的相互偏离“并不是……缺点”,因为这些偏离“很好地让价格形式适应了”我们的社会状况,这种状况似乎是以相互抵消的盲目的无规则性为特征的(《资本论》第1卷,第102页)。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是起伏不定的—这是由无数生产者的自发决定所造成的—而价格体系可以顺应这种起伏,原因恰好在于价格的波动是自由的,严格的价值尺度则不然。价值最终表达了交换比例的均衡点,这时供给与需求都已经在市场上达到了均衡。价格的灵活性让这种均衡过程得以发生,因而对于价值的界定至关重要。
资本的限度
方的分析是想要用“拜物教”的一般原则来解释价值及其货币表达之间的关系具有何种可疑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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