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发生在一定社会关系的语境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当中,支配性的社会关系是雇佣劳动与资本的关系。资本家控制了生产资料、生产过程和对最终产品的处置权。劳动者将他们的劳动力作为一种商品来出售,以便换取工资。简言之,我们的前提是生产发生在资本与劳动之间的一定的阶级关系的语境下。
作为一种商品的劳动力具有两重性:它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按照商品交换的规则,劳动力的交换价值是由再生产这种劳动力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设定的这种再生产要依照一定的生活水平,并让劳动者有一定的能力参与到工作过程当中。劳动者舍弃了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以便换取它的交换价值。
资本家一旦购买了劳动力,就能以有利于自己的方式来运用它。由于资本家购买了一定长度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持有劳动力的使用权,所以他们可以组织生产过程(生产的强度、技术等等),以便确保工人在这段期限内所生产的价值比工人拿到的价值更多。对资本家而言,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不仅在于它可以投入工作、生产商品,而且在于它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即它所生产的价值比它本身具有的价值更多——简言之,它可以生产剩余价值。
马克思的分析立足于一个观点:“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的价值增殖,是两个不同的量。”51(《资本论》第1卷,第193页)劳动者体现在商品中的价值如果与他们自己的再生产所需的价值相比有所剩余,这个剩余就可以衡量劳动在生产中所受的剥削。然而我们要注意,即使生产了剩余价值,交换中的等价规则也完全没有被打破。因此,交换领域中没有剥削。
第1章商品价值与阶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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