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 Lives Matter)抗议活动的开展。很少有人怀疑美国存在种族主义的警察,这是问题的根源之一。而且对警方超越执法权限处决的黑人受害者的权利也没有任何争议。但鉴于改变种族态度的种种困难,种族主义不能成为变革的首要焦点。可以考虑的是采取相应的技术和行政手段,诸如随身相机、致命武器的使用训练以及有效的纪律程序。不论公职人员个人的态度如何,这些体系必须在公众的压力下重新设计。这是艾伦提出用以替代全局性进步的局部性进步的一个实例,它与技术体系相互纠缠而密不可分。
尽管艾伦同意可能需要通过对社会技术问题的考量来完善她的论点,但她并没有执行这一具有挑战性的任务。在此,我将借助社会技术合理性的思想,澄清艾伦提出的几个观点。首先,我会聚焦于她对规范性进展的不可逆性以及“理性空间”的构成的讨论。①
福柯式校正
出于分析的目的,哈贝马斯和霍耐特将规范性与参与者的第一人称视角、权力的经验事实与观察者的第三人称视角分别联系起来。作为社会的一员,我对适当的行为准则的回应是,将其作为规范;而作为观察者,我觉察到,规则的规范性地位是通过权力关系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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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体系:理性的社会生活
①在此我的目的不是评价艾伦对这些哲学家的批评是否充分,而是通过她的论据来阐述我自己对相关问题的看法。在一篇私人通讯中,大卫·英格拉姆提出了一种不同的解释,据此哈贝马斯和霍尼思至少在最近几年中提出了一种“正面的批判性反思的解释学循环,可以揭示权力的某些影响,使理论处于不断实现自我修正的过程,而无需达到纯理性的地步。因此,他们强调不把规范和事实分开。”运用这些概念,霍纳斯将规范建立在对伦理的批判性关系之上。而且他的理解“可以很容易地运用技术体系使嵌入式实践理性的解释具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