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究竟作者的名字是什么呢?青年福柯比较了作为常人的名字与作为作者的名字这两种名字在发生变动时所导致的不同后果。他描述道,当我们发现一个叫彼埃尔·杜邦的人竟然不是我们原先想象的蓝眼睛,不是住在巴黎,也不是个医生,这些新发现都不会使彼埃尔·杜邦这个名字在我们心里不再指向原来那个人;可是,如果人们发现那些被我们归于莎士比亚名下的十四行诗和史诗剧作并不是莎士比亚写的,那无疑就会产生一种后果重大的变化,并由此必然会影响到作者名字发生作用的方式。
这些差别表明,作者的名字不只是一种话语的要素(élément dansun discours,如一个主语,一个补语,或一个可以用名词或其他词类代替的成分),同时也具有一种分类的功能(fonctionclassificatoire)。因为它用作一种分类的方式。一个名字可以把许多文本聚集在一起,从而把它们与其他文本区分开来。一个名字还在文本中间确立不同形式的关系。[19]
与寻常人的名字不同,大写的作者的名字不只是通常意义上的人的姓名的代码,前者会被用以指认特定文本群、指称文本差异。甚至,当我们对同一个作者名字做判别性使用时,常常就能差异性地区分一个作者在不同时期中的文本性质。譬如我们在本书中对“青年福柯”与“福柯”的特设使用,就区分出了不同时期的写作出异质性文本的同一个作者。
当然,青年福柯也特别指出并阐述了另一部分文本,即与有作者的那些文本不同的无作者的“其他文本是什么”?福柯说:“一封保密信件可以有一个签署者,但它没有作者;一个合同可以有一个签名,但也没有作者;同样,贴在墙上的告示可以有一个写它的人,但这个人可以不是作者。”[20]简言之,还存在一种没有写作主体意义上的作者的文本。在青年福柯看来,
附文二 话语方式中不在场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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