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究竟什么是青年福柯所指认的这个新的话语场呢?此处,青年福柯对从不同作者主体的文本间的互文关系转向作者与自己作品的微观关系做了进一步的讨论。他指出,在传统的文本解释史中,人们总在假设作者与自己的文本是同一的。文本等于作者,词语等于真实,因而当我们说自己在阅读和解读一个文本,那就是说我们在从文本中寻找固化其中的作者有意图呈现的原初客观语境。事实上,这也是全部传统史学的出发点。在《回到列宁》一书中,我曾经说过,这也是现代性哲学解释学的出发点。[6]而青年福柯恰恰是从传统历史研究和文本解读中的这一自明性观点出发,开始追问并进而解构。他说,当作者以一个名字的名义写下一个作品时,这个文本表面看起来自然就是由词语组合而成的简单物性组元,因而,在我们不假思索之下的念头中,顺理成章地就会认定它必然是一部与作者真实意图相同质的作品。可是,青年福柯诡异地发问了:一个作者一他以真名发表的作品、他以笔名发表的作品,再与“他死后发现的草稿,或者只是一些乱涂的东西,一个笔记本,一张纸’”,都是同质的吗?既如此,那他为什么要用笔名呢?那些正式发表的文本与手稿、笔记,与作者在某张小纸片上随手涂写的东西会是完全同质的吗?青年福柯继续追问:当我们着手编一部某个思想家或文学家的全集,通常只会收入那些已完成的作品,可是“是否应该包括书籍所有的诸如草稿、原始意图、改动和删除的东西?是否还应该加上已放弃的方案”呢?7实际上,这张菜单里还应该加上该思想家或作家曾经写下但未能正式发表的信件、谈话和讲课笔记。此处的思考点,我们在之前讨论过的《什么是作者?》一文中其实已经遭遇到。同时,我觉得,福柯这个观点与我在《回到马克思》一书中对马克思三种文本的异质性界划是异曲同工的,只不过在马克思名下还没有出现上课笔记之类的文本。青年福柯指认道,倘若我们能真实地面对实际存在于思想家和作家文本中的这些完全不同的东西,就会发现自已其实是遭遇了“一大堆杂乱的词语,彼此相交错节,各操各自言语”,并找不到在作者故意让我们看见的正式发表的文本中可见的“物质组元”那里呈现出的那种简单相同的同质性。以尼采为例,在青年尼采的自传、学校论文、信件、《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以及“那些无数记载了洗衣店账单和格言的小本本”之间,上述同质性连续体根本无从建构。故而,仅以一些显见的文本物性组元是根本不可能解释同一个作者名下不同文本之间的深层关系的。其实,老实巴交的福柯根本不会想到,换一个像海德格尔那样的“老狐狸”,还可能出现故意生产出表演性文本、表现性文本、秘密文本与现身性文本的情况。在这些主观视位中出现的不同文本中,作者的真实思想才会更是延异(德里达)出场的。[8]
第七章塑形:从认识型到话语事件场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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