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由此,福柯进一步提出了话语造反需要立足的四个主要祛序性概念:事件(événement)、系列(série)、规律性(régularité)和可能性状况(condition depossibilité)。他指认这四个概念正好对应于传统观念史中居主导性的四个暴力性的构序概念,“事件对创造(création),系列对统一性(unité),规律性对独创性(originalité),可能性状况对意义(signification)”[39]。偶然的事件消解了主体意图的创造,松散开的系列抵抗着强制的统一性,活动的规律否定了专一的独创,多重流动的可能空间解构了凝固的意义之境。布朗肖判断,福柯在此提出这四个反抗性的概念,是为了“对抗那些在他看来一直主宰着传统思想史的原则”,并且这也将是他此后将要从事的主体任务。但布朗肖认为,在此后的生涯中,福柯并没有兑现自己的诺言。[40]
福柯特别指认,话语祛序的真实存在其实是话语事件的集合(ensembles d’événements discursifs)之境,
事件不是实体亦不是偶然,不是质量亦不是过程,事件不属于有形的构序(l'ordre des corps)。但它也不是非物质的(immatériel)东西,它总是在物质的层面产生功效(effet),成为效果;它有自己的处所,位于物质因素的联系、共存、弥散、交叉、积累和选择之中。它不是物体(corps)的行动或属性;它作为物质弥散(dispersion matérielle)的功效而产生,且在物质弥散之中。[41]
这似乎是福柯自己关于话语祛序的正面指认了。在他看来,逃离了话语构序的事件并不是一个物体式的实在—它确实具有物质性的场境存在,但那恰恰是在实际功效的建构中才生成的一种物质性的、弥散式的客观构境存在。为此,福柯毫不隐讳地明确指认,自己的“事件哲学(philosophiedel'événement)应该沿着初看是悖论性的非实体性的唯物主义(matérialismedel’incorporel)方向前进”[42]。这个非实体的唯物主义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标识。巴迪欧后来的事件哲学显然受到福柯这一观点的影响。
附文三从构序到祛序:话语中暴力结构的解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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