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柯再一次回忆说,在最早的《古典时代疯狂史》中,年轻的他主要希望弄清楚疯子在一套“怎样的机构和实践体系”中受到约束和界定。结论有二:一是这种约束和界定首先与“一整套精确明晰的认知”相关;二是这种约束和界定具体实现为“一种有条理的日常活动”。[166]在那里,青年福柯显然还没有将认知与权力直接链接起来。虽然福柯已经发现,疯子与正常人的区分就是取决于正常与不正常的认知标准和构序,但实际上,包括在不久之后写下的《临床医学的诞生》一书中,福柯都还是从实践的视角切入,探讨认知是如何具象地支配和控制社会生活的。进而,福柯专门指认道,在后来的《词与物》中,他是在一个与具体实践相反的方面进一步去思考认知(词)对更大尺度上存在(物)的支配(构序)问题的,这就是所谓认识型的理论。这是一个大的方法论上的飞跃。
不考虑整个实践和制度层面(不过并没有放弃有朝一日重新讨论它的念头);而是考虑特定时期这些认知领域中的少数几个(17、18世纪的自然分类、普通语法以及财富分析)。依次考察它们,以便界定它们所提出的问题和使用的概念的类型,以及界定它们所检测的理论的类型。[167]
显然,福柯在这篇陈述中没有直接指认认识型这样一个已经被放弃的概念,他只是平淡地提到认知的概念或理论类型。关于《认知考古学》一书,福柯则强调了认知是介于意见和科学之间的一个特殊层面,“这种认知不但体现在理论文本或者经验方法之中,也体现在一整套实践活动和制度之中”[168]。在那里,认知对象化的话语实践已经成为一个新的关注点,福柯开始将认知话语更多地置于社会现实的塑形和构序效应研究中去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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