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服从并且应该服从“自然的”机制(mécanismes naturels),即自发的机制(mécanismesspontanés),即使人们无法掌握其复杂性(complexité),但是由于它们是自发的,它们是如此自发以至于人们若想改变它们,就只能损害它们和改变其性质。[20]
此处,福柯对这种转折的背景并未作详细说明。从上文的讨论中我们可以知道,这正是重农主义后开始的经济学主张,此处带引号的“自然性”指的其实就是商品一市场经济中的生产一流通中的自发性调节。这个自发性的实质即斯密所指认的隐匿在市场活动中的那只“看不见的手”和马克思笔下那个价值规律。可是,福柯还是不愿意直接承认马克思的在场。福柯特别指认道,也是在这里,一种不同于人们主观认定的真理形式宣告生成了,即经济活动中客观发生的仿佛在人之外的自然真理(vériténaturelle)。这也就再一次证明,上述那个十分突兀的“真理的塑形和机制”并不是认识论意义上的真理,而是市场经济运行中的自然真理。福柯想昭示,正是这个自然真理,揭示了借以理解全部资产阶级生命政治世界的真正秘密。
福柯形容,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人们已不再像在有形管治下的“公正化市场”中那样,人为地制定“没有欺诈”的价格,而是根本就拒绝任何人为性的干预,完全任市场自行运转,由经济活动自发地生成某种价格(阿吉尔贝尔称为“自然价格”)。这是没有人参与的“一种自然的、低廉的、正常的价格”,它自发地、客观地突现式地建构出“生产成本和需要范围之间的恰当关系(rapportadéquat)”。这个非人为且由市场自身建构成的自发的客观的恰当性真实即是自然真理!关键在于,这个恰当性之真不是被命名和指认的公正,而是在市场经济主体行为博弈互动过程中自发的、自然形成的自洽之真。福柯指认说,“市场应该是真理的提示者(révélateur)”,这是一种全新的“真理标准(étalondevérité)”,“可能使人们识别出正确的和错误的治理实践”。[21]读到此处,我们立即就会想起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有关真理标准的说法,福柯只不过将其具体化在市场经济实践中了。但是,福柯这里的资产阶级市场经济实践是科西克逻辑构境中的伪实践。[22]由这种实践识别出来的“正确与错误”恰恰是以资产阶级利益为证实—证伪轴心的。这正是福柯关于自洽真理构境的最深刻之处。
第十五章 自由主义的幻象:市场与公民社会的治理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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