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主体间性理论的思维模式让我们认识到,批判的检验和可错论意识为何反而会加强一种失去了自发性的传统的连续性;话语意志的抽象普遍主义程序为何反而会增强失去了传统合法性的生活语境中的团结;个体化和自我实现范围的扩大为何反而会巩固和稳定摆脱了僵化的社会化模式的社会化过程。
不过,如果我们用这种方式来对现代性的规范内涵加以补救,而且,即便没有摆脱实践哲学的意图,至少也摆脱了实践哲学的概念,那么,在“启蒙辩证法”中曾集合到一起的三个环节将会分离开来:作为现代性的原则,主体性应当确定其规范内涵;同时,以主体为中心的理性导致了使伦理总体性发生分裂的抽象过程;而只有源于主体性并超越了其狭隘性的自我反思才能证明其自身是调和的力量。实践哲学用自己的方式吸纳了这一纲领。在马克思看来,对阶级斗争的分析、通过革命克服阶级斗争,以及对生产力中解放内涵的释放,是三个相互联系的基本概念。就此而言,源于语言主体间性结构的理性概念虽然在生活世界的合理化过程中得到了具体体现,但并不是历史哲学所运用的理性实践概念的等价物。实践哲学把社会理解为一个自我指涉的大写主体,它囊括了所有的单个主体;一旦我们放弃了这样一种社会概念,诊断和克服危机的相应模式也就失去了意义:分裂与革命。由于交往行为不断释放出来的理性潜能不再被看作是大写的自我反思,所以,它对现代性规范内涵的明确既不能预先断定诊治危机的概念手段,也不能预先断定克服危机的具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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