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主体间自我理解能力的(微弱)与整个社会自我组织能力的(缺乏)之间明显不对称。随着前提条件的改变,主体哲学自我影响的一般模式和黑格尔一马克思主义对革命行为的特殊理解都失去了对象。
这种观点立足于一种特殊的经验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这种特殊的经验是工党和工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社会福利国家纲领的实施而逐步获得的。我所说的不是战后重建阶段社会福利国家成功立法所带来的经济后果问题,也不是行政机关的干预权力和干预能力所遇到的极限问题,更不是控制问题。相反,我所指的是通过民主渠道获得合法化的国家权力在观念中的巨大转变。这种国家权力必然会被用来为自发的资本主义经验提供“社会约束”,特别是会被用来消除充满危机的增长给处于依附地位的劳动者的生存和生活世界所造成的灾难性的负面影响。①国家积极干预经济领域和民众的生活领域,这在社会福利国家的捍卫者看来是不成问题的—其目的在于通过改革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来改善民众的生存条件。这背后其实还是一种传统的民主思想,认为社会可以用中立的行政权力来对自身施加影响。而恰恰就是这种期望落得一场空。
在此期间,法律规范、国家机构和超国家机构越来越形成一张密集的网络,笼罩着潜在当事人和实际当事人的日常生活。围绕着法制化和官僚化、国家福利政策反生产的效果以及社会服务的职业化和科学化等展开了广泛的讨论,从而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向一些事实,使得有一点变得一目了然:用法律一行政手段对社会福利国家的纲领加以转化,这不是一种毫无特色的被动措施。相反,与法律一行政手段密切相关的是隔离、规范化、监视等实践,关于这种实践的物化力量和主体化力量,福科做了深入的挖掘,几乎触及到日常交往的每一个角落。生活世界由于被规训、被控制、被分割和被操纵而出现变形,但这些变形的确比物质剥削和贫困化等表象形式要精细一些,不过,转移到精神和肉体上的社会内在冲突并没有因此而减小其危害性。
① 以下论述立足于我的一篇文章《新的非了然性》,载我的同名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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