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养技术和过失犯在某种意义上是一对孪生兄弟,实际上,并不是某种科学理性对过失犯的发现使精致的教养技术进入我们古老的监狱,也不是教养方法的白我改进最终揭示了抽象刻板的法律所不能感知的过失性状的“客观”存在。它们是一起出现的,是相互衍生的,是一种技术组合。这种技术组合塑造和打碎它施展手段的对象。这种过失性状是在司法机构的基础中,在“低贱工作”(basses oevres)中形成的。司法对这些任务不以正眼相待,它判定罪人,却以惩罚工作为耻辱。而现在,这种过失犯罪开始纠缠平静的法庭和庄严的法律。当法庭通过判决时,必须了解、评估、测量、判断和处置这种过失性。现在,在修改法典时,必须考虑这种过失性状、这种反常、这种离轨、这种潜在危险、这种病态、这种存在形式。过失性状是监狱对司法的报复。这种报复极其可怕,使法官哑口无言。正是在这一点上,犯罪学家
第四部分·第一章 彻底而严厉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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