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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训与惩罚 监狱的诞生 · 第 301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306 · 第二章 非法活动与过失犯罪

书名
规训与惩罚 监狱的诞生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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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第二章 非法活动与过失犯罪
U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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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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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 SHA-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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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造成甚至鼓励了一种过失犯环境的形成。在这种环境中,过大犯称兄道弟,讲究义气,论资排辈,形成等级,随时准备支援和教唆任何未来的犯罪行动:“社会禁止二十人以上的结社……但是它自身却在中央监狱里建立了二百名犯人、五百名犯人,一千五百名犯人的社团这些监狱是特地为他们建设的。社会为了给他们创造更大的便利,把监狱分成车间、院子、宿舍、餐厅,让他们能够聚在一起。……社会还在全法国增加这种社团,凡是有监狱的地方就有一个社团,……从而形成了许多反社会俱乐部”(Moreau Christo-phe,7)。在这些俱乐部里进行着对少年初犯的教育:“他发自内心的第一个愿望将是向更机灵的长者学习如何逃避法律的严惩。第一课将学习以社会为敌的盗贼的严密逻辑。在我们的监狱中引以为荣的道德是告密和窥视。在他心中唤起的第一种激情将是年轻心灵对这牢笼中必然产生的怪物—写出来会玷污笔墨—的惊骇。……从此,他就断绝了把他同社会联系起来的一切”(《法国大众年鉴》,49-56)。福歇把监狱称作“犯罪兵营”。

获释犯人的处境必然使他们成为累犯。他们受到警察的监视。他们只能住在指定地点,或禁止到其它地方。“他们离开监狱时持有一份证件,无论到哪里都要出示它。上面写着他们的服刑判决”(BarbeMarbois,17)。刑满释放犯难以找到工作,只得过流浪生活,这是造成累犯的最常见的因素。《判决公报》以及工人的报纸经常提到这类案例:如鲁昂的一个曾犯盗窃罪的工人,受到警察监视因盗窃而再次被捕,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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