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ims〕或南锡习艺所〔Maison dcNancy〕,甚至出现了上广—修道院,如拉索瓦热尔〔La Sauvagère]、塔拉尔〔Tarare]和瑞瑞里约Jujuriew〕,年轻女工在13岁左右进入这些地方,几年内过着禁闭生活,外出必须有人监督,领取的是记账单而不是.1资;劳动热情高、表现好,可多得奖金;1资只有在离开时才能拿到)。再扩大些看,还有一系列的机制虽然没有采用“严密的”监狱模式,但是使用了某些“监狱方法”,如慈善团体,道德改良协会(提供帮助但也进行监督),工入住宅区与集休宿舍—最原始的宿舍依然带有十分明显的教养制度的痕迹。[2]最后,这个大“监狱网”包容了遍及整个社会的所有规训机制。
我们已经看到,在刑事司法中,监狱把惩罚程序变成一种教养技术,而“监狱群岛”则把这种技术从刑罚机构扩散到整个社会机体。这就产生若干重要后果。
- 这个宏大的机制建立了一种渐进的、连续的、不易察觉的等级,这就容易很自然地从不守秩序过渡到犯罪,反过来,从触犯法律过渡到对准则、常态、要求和规范的轻微偏离。在占典时代,尽管有某些关于犯罪的一般提法,〔3]但是犯罪(crime)领域、罪愆(sin)领域与不良行为领域始终是分开的,它们有各自的标准与各自的权威(法庭、忏悔、禁闭)。相反,具有监视与惩罚机制的监禁是按照一种相对连续原则运作的。各种机构本身具有连续性。这种连续性把它们彼此联系起来(公共救济与孤儿院、改造所、教养所、规训营、监狱相联系;学校与慈善团体、工厂、救济院、女教养修道院相联系;工入住宅区与医院、监狱相联系)。惩罚标准和机制具有连续性。这种连续性以单纯的离轨行为为基础,
第四部分·第三章“监狱”
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