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典对期的拷问中,除了表面上有一种对事实真相的坚决而急切的寻求外,还隐含着一种有节制的神战法机制:用肉体考验来确定事实真相。如果受刑者有罪,那么使之痛苦就不是不公正。如果他是无辜的,这种肉体考验则是解脱的标志。在拷问中,痛苦、较量和真理是联系在一起的。它们共同对受刑者的肉体起作用。通过拷间寻求事实真相当然是一种获得证据的途径,其目的在于获得最重要的证据一犯罪者的供认。但这也是一场战斗,一方对另一方的胜利将“产生”符合某种仪式的真理。在为了获得招供而使用的酷刑中,有一种调查的成分,但也有一种决斗的成分
看上去,调查和惩罚已交融在一起。这并非毫无情理之处。拷问确实被规定为当“审问中没有实施足够的刑罚”时的一种补充证明方式。因为它属于刑罚之列.而且在惩罚体系中
第一部分·第二章 断头台的场面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