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值得玩味的是,这两种仪式通过人的肉体而形成的结合,在刑罚的实施过程中,既使证据得到确认,又使判决得以通过;而犯人的肉体在公开惩罚的仪式中再度成为一个基本因素。犯罪者的任务是公开承认对他的谴责和所犯非行的真相被展示和受刑的犯人肉体被用来公开支持在此之前一直被遮掩的程序。判决必须通过犯人的肉休向所有的人昭示,在18世纪,犯罪真相通过公开的刑罚直接鲜明地表现出来,这种做法具有儿种方式。
- 使犯罪者成为自己罪行的宣告者.在某种意义|.,他负有宣布并证实白己所受指控的任务其方式是,游街,在其前胸后背或头上佩戴醒目的牌子;在各个路口示众,宣读判决,在教堂门口当众认罪,“赤裸双脚、身穿衬衫、手持火把,跑着宣布:自已邪恶可怖、卑鄙无耻,犯下了最不耻于人类的罪行等。”另外还有在火刑柱前或断头台下宣布犯罪者的罪行和判决。无论犯人仅仅戴枷示众还是受火刑或轮刑,他都要用肉体来承担他的罪行和对他施加的司法正义,从而使这种罪行和可法正义昭示于众。
2.沿用、复活了忏悔的场面:这是用一种主动的公升认罪的方式复制了强制的当众认罪,将公开处决变为昭示真理的时刻。在这最后的时刻,犯罪者已不会再失去什么了,真理的全部光辉将取得胜利。法庭在判决之后可以决定采用某种新的拷问方法来获得犯罪同谋的名字。人们还认为,在犯人走上断头台时,可以要求暂缓执行死刑,这样可以使他吐露出新的情况。公众愿意看到在披露真相的过程中出现这种新的转折。许多犯人用这种方法来争取时间。被定为持械行
第一部分·第二章 断头台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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