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开处决的仪式中,主要角色是民众。他们实际而自接的存在是举行这种仪式的必需品。如果处决秘密进行,即使广为人知,那也儿乎毫尤意义,公开处决的日的是以儆效尤,不仅要使民众意识到最轻微的犯罪都可能受到惩罚,而且要用权力句罪人发泄怒火的场面唤起恐怖感,“在处理刑事犯罪案件时,最棘手的是如何实施刑罚:对罪人恰当地实施刑罚,发挥儆戒和恐怖的作用,正是该程序的宗旨和目的,也是唯-的成果”(Bruneau,第一部分前言)。
但是,在这种恐怖场面中,民众的角色是多义的。民众是作为观众而被召集来的。他们聚在一起是为了观看公开处决和当众认罪。示众柱,绞刑架、断头台等设立在广场或路旁。有时在犯罪地点附近让被处决的犯人暴尸几Ⅱ。民众不仅应该耳闻,而且应该目睹,因为必须使他们有所畏惧,而且有必要使他们成为惩罚的见证人。他们还应该在某种程度上参与惩罚,见证的权利是他们所拥有的并要求得到的权利。秘密处决是一种特权。人们往往会怀疑它是否按照通常的严峻方式进行。当受刑者在最后一刻被带走而避开公众时,就会爆发抗议。有一名高级邮政官因杀妻而被示众。示众后,他被从围观的人群中带走。“他被押上-辆出租马车。民众对他百般侮辱。如果无人护卫的话,很难使他免受民众的虐待”(Hardy,I,328)。当一个名叫勒孔巴(Lescombat)的妇人被送上绞刑架时,她的脸部被有意蒙起来,她被“一块头巾包住脖子和头部。民众内此哗然,认为这不是勒孔巴”(Anchcl,
第一部分·第二章 断头台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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