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底层的非法活动与其他社会等级的非法活动既没有完全融为体,也不是处于深刻的对立状态。一般说来,在各个集团所特有的非法活动之间维持着各种关系,不仅包括政对、竞争和利益冲突,而Ⅱ包括4助和共谋。对于农民拒不交纳国家或教会的某些捐税,地主未必不赞同。手工业者不遵守制造业行规,往往得到新兴企业主的鼓励。走私得到广泛的支持;据说曼德兰(Mandrin)受到全体居民的欢迎,在各城堡受到款待并受到高等法院人士的保护,这个故事就证明了这点、在17世纪,甚至可以在重大的起义中看到差异极大的社会阶层为抗税而结成的联盟。总之,非法活动的相万影响是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生活的组成部分:或者,更准确地说,有一些变化(如,柯尔伯〔Celbert]”的规逐渐失效,国内的税卡形同虚设,行会制度的崩溃)发生在因民众的非法活动而日益变大的缺口。资产阶级需要这些变化,经济的增长在某种程度上也应归因于这些变化,于是,人们从容忍
第二部分·第一章 普遍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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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尔伯(1619-1683),法国路易1四时期的财政大山.
\*曼德兰(1724\~1755),法国著名强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