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虐癖仅仅是受虐癖的否定。”①因此,受虐癖者偏爱在自己身体上体验存在的痛苦,而施虐癖者拒斥这种痛苦,从而强迫他人去承受这种痛苦。在施虐一受虐癖问题上,弗洛伊德认为:Sadomasochism不仅指两人相遇的外部事件,而且也是同一个人内在实体的对立性的本能冲动。一个施虐癖者总是同时又是一个受虐癖者。施虐癖者与受虐癖者之间有着经验认同的关系。最初他认为施虐前于受虐,但后来他又区分了两种施虐癖—纯粹侵略性的和享乐主义的—继而认为,如果施虐癖者不事先经历过痛苦与欢乐相联系的受虐体验,则永远无法成为施虐癖者。弗洛伊德在《超越快感的原则》中区分了生命本能(Eros)和死亡本能(Thanatos),在《自我与本我》中认为爱与恨分别依赖于这两种不同的本能。快感一痛苦情结(the pleasure-pain complex)被认为是施虐癖与受虐癖所分享的一种中性的共同实体。②
勒兹与当代性—西方后结构主义思潮研究
220
① D. Evans, An Introductory Dictionary of Lacanian Psychoanalysis, p. 168, New York:Routledge, 1997.
② 类似的观点如李银河《虐恋亚文化:SM成因》指出:很早人们就发现了疼痛与快感之间的联系。从17世纪起就有研究者将痛感与快感联系起来对虐恋倾向做出解释。第一位将鞭笞与性刺激联系在一起的是一位生于16世纪末期的德国医生梅柏(Meibom,1590~1655)。当男性被鞭笞时,常常会伏在鞭笞者的膝头,鞭笞过程中对生殖器的摩擦刺激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心理学家沃芬(E.Fulffen)在1913年提出:简单看起来,鞭笞当然是不舒服的,但如果鞭笞持续一段时间,而且是通过某种仪式施行的,就会产生奇特的效果。艾宾(Krafft一Ebing)也指出过,对臀部的鞭笞可以起到纯粹的对勃起的生理刺激作用。他还指出,由于他的许多有鞭笞幻想的病人从未有过鞭笞经历,所以鞭笞幻想必定是与生俱来的。他的一位35岁的女病人说:“我从6~8岁起就有被鞭打的欲望,由于我从未被鞭打过,也从未看到过别人被鞭打的情景,所以我不理解自已怎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欲望。我只以为它是天生的。”艾利斯(HavelockEllis)对痛感在性关系中的作用极为关注。他将虐恋倾向与动物本能联系起来,并因此认为它是自然的。他指出灵长类中的雄性总是通过暴力手段赢得雌性的,施加疼痛往往是行使权力的间接结果。在动物中,在性交时雄性咬雌性的现象也很多,经常会因雌性的拒绝合作发生打斗。相反,如果雌性过于顺从,完全没有抵抗,有些雄性反而会丧失性交的欲望。在灵长类动物中,暴烈的攻击性动作成为性行为的正常因素。在一些人类社会中,性交活动也伴以有规律地施加疼痛的动作,疼痛可以提高性兴奋程度,在人类性行为中,有些人在性唤起时会抓咬伴侣,还有少数人会因轻微的疼痛感到性的兴奋,施加疼痛令人惊异地与性活动联系在一起。在一些原始部落中,性活动中有大量的抓咬动作,抓咬脖子、前额、肩膀和胸部。因此性活动过后,人们的身上脸上经常带伤,人们还会引以为自豪。文化人类学的观察则从另一角度提出了证据:在许多文化中都有将疼痛与快乐联系在一起的活动,如鞭打、赤脚走炭火等等。在中国语言中,把“痛”和“快”连在一起合成了一个词“痛快”,用以表达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虐恋是对人类获得狂喜经验的性能力的探索活动,对于参与这类活动的人来说,它带来放松感和救赎感。在虐恋中,人类灵魂的动物性一面被重新发现并释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