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即使(实际上是一种不太可能的情形)种族主义的信条更加成功一些,并且执行私刑和割喉的志愿者成倍增加,群众暴力令我们震动的仍然只能是:它是社会工程,是彻头彻尾的现代计划或种族卫生的一个效率极低、喧闹的前现代形式。实际上,正如沙比尼和西维尔令人信服地所指出的,德国最成功的—普遍并且起到了实质性效用的—大规模反犹太暴力事件,声名狼藉的碎玻璃之夜是
一次屠杀,是恐怖的一个工具……具有欧洲长期存在的反犹主义传统的典型特征,而不是新的纳粹秩序,不是对欧洲犹太人的系统灭绝。群众暴力是原始、低效率的灭绝技术。它是一种有效的恐吓某种居民的方法,目的在于将他们保持在原位,甚或是迫使一些人抛弃他们的宗教或政治信仰的方法,但这些都不是希特勒对犹太人的目的:他想的是毁灭他们。
没有足够的“暴徒”能如此施暴;杀害和毁灭的景象使被激发起来的人都逃离了,而绝大多数的人更愿意闭上他们的眼睛、塞住他们的耳朵,但首先是堵住他们的嘴巴。与大规模屠杀相伴的不是情绪的激越,而是死一般寂静的漠不关心。它不是公众所喜,而是公众的冷漠,这种冷漠“成为了无情地围在千千万万个脖子上的套索的一根加固绳”。种族主义首先是一项政策,其次才是一种思想。如同所有的政治行动一样,它需要组织机构、管理者和专家。就像所有的政策,种族主义的实施需要劳动分工,并将任务与即兴和自发的混乱效果相分离。这要求专家不被干扰并能够自由进行他们的任务。
1938年11月7日,被驱逐到法国的波兰籍犹太青年,十七岁的赫舍尔·格林兹为了复仇,制定了一个枪杀德国驻巴黎公使的计划,但未击中这位公使,只打死了使馆的一等秘书。于是,纳粹当局于11月9日掀起大规模的反犹太运动。七千家商店被毁,还有教堂、公墓遭亵渎,财物被捣毁。因为无数窗玻璃被毁,故称“碎玻璃之夜”,也称打砸抢之夜。——译注
⑥沙比尼和西维尔,“摧毁良心清白的无辜者:大屠杀的社会心理学”(JohnR. Sabini & Maury Silver, 'Destroying the Innocent with a Clear Conscience: A So-ciopsychology of the Holocaust'),见《幸存者、受害者和迫害者》,p.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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