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逐步驱逐犹太人,德国人取得了令人侧目的成功,因为那些被搁置在后的人可以找理由说,为了拯救大多数,牺牲极少的人还是必要的。这种心理的表现可以在维也纳的犹太社区中观察到,它与盖世太保签定了一个驱逐的“协议”,“认可”六类犹太人不会遭到放逐。再有,华沙犹太人区的犹太人在德国人将会驱逐六万而不是数十万犹太人的条件下赞成合作,不做抵抗。这种两分的现象也在萨洛尼卡出现,那里的犹太领袖和德国的驱逐机构合作,确保只有来自贫困地区的“共产党”分子才会被驱逐,而“中等阶级”则会无人过问。这种致命的算术也在维尔纽斯应用过,那里的犹太首领根斯宣称:“用一百名受害者,我救了一千人。用一千名,我救了一万人。”®
压迫下的生命如此被建构一—在日复一日生存下去这个利益点上—以至于继续活下来的机会似乎确实分配不均;而且,它们好像是受人摆布的。个人或群体掌握的资源可用来把公共不平等转化成私人利益。如费恩所说的:
集体死亡的威胁没有被预感到,因为犹太人区中政治经济的社会组织每天都在创造有差别的死亡机会。每个人的幸存机会依靠他或者她在阶级秩序中的位置,而整个阶级秩序来自于强制的短缺和政治的恐怖,奖赏那些最能够为纳粹直接或者间接服务的人…通过将对征服者的怨恨转移到犹太委员身上,并使人们永远相信这是一场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而不是他们对我们的战争,控制体系使得面对着一个共同敌人的认知变得混乱了。
五 诱使受害者合作
@希尔博格,《欧洲犹太人的毁灭》,第3卷,p.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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