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反犹主义来解释大屠杀还有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反犹主义—宗教的或经济的,文化的或种族的,激烈的或温和的———数千年来一直是个普通现象。但是大屠杀却找不到先例。事实上大屠杀的每一个方面都是独一无二的,与施加在被事先认定为是外来、恶意和危险的群体身上的、无论多血腥的屠杀都没有比较的意义。很显然,由于反犹主义具有永久性和普遍存在性,它无法对大屠杀的独特性做出充分的解释。如果把问题变得更复杂一些,就算反犹主义的存在是反犹太暴力的必要条件,但能否把它看做是其充分条件也不甚明了。科恩认为,一个有组织的“屠杀犹太人的职业”群体(其本身是一个与反犹主义不无联系的现象,但也决不等同于反犹主义)的存在是暴力的物质和操作要素;如果没有这个群体的存在,对犹太人的仇恨无论有多么强烈,也很难进发成对作为邻里的犹太人的人身攻击。
① 费恩戈尔德,《大烛台》(Harry L. Feingold,Menorah),弗吉尼亚联邦大学犹太人研究计划(Judaies Programme of Virginia Commonwealth University),no.4,Summer 1985, p.2。
②科恩,《种族灭绝的根由》(Norman Cohn,Warrant for Genocide),London:Eyre & Spottiswoode, 1967, pp. 267—8。
③ 费恩戈尔德,《大烛台》,p.5。
④ 拉奎尔,《恐怖的秘密》(Walter Laqueur,Terrible Secret),Harmondsworth:Penguin Books, 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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