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在现代欧洲的早期这两种策略都被尝试过。一方面,犹太人地位显著的非理性状态被表述为封建秩序总体荒谬性的又一个例证,被表述为阻碍理性进步的迷信之一。至于犹太人明显的特征与特质,则被认为与无数的排他主义没有什么两样。这些排他主义在旧的社会及政治制度当中被容忍了,而在新秩序当中则要被破除。和许多其他地方性的怪异一样,犹太人的怪异被理解为主要是一个文化问题——也就是说,是通过勤勉的教育努力可以也必定能够彻底解决的问题。所以,不乏这样的预言,说只要革新后法律平等延伸到了犹太人身上,他们的与众不同就会很快消失,并且犹太人——指作为许许多多自由个体和公民的权利载体的犹太人——就会迅速地融合在当前这个文化统一、法律一致的社会当中。
但是另一方面,现代性的前进又伴随着一个指向截然相反方向的过程。那已经根深蒂固的不协调性,在标示了犹太人在一个相当透明而有序的现实中是一种“带粘性的”、语义上混淆并具有破坏性的因素后,似乎趋向于适应新的环境,并通过抨击新的不调和性来拓展自身;它获取了新的、现代的层面,这些层面之间的缺乏联系转变成了一种有其自身合理性的不协调性,即一种元不协调性(meta-incongruity)。从宗教和阶级的层面已经被塑造成“带有粘性的”犹太人,要比任何其他社会群体都易受新的紧张和矛盾的影响。而在现代化革命所造成的社会剧变当中,这些紧张和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对于社会的大多数成员而言,现代性的出现等于是秩序和安全的破坏;这样犹太人再次被认定是紧靠着破坏过程的中心。犹太人自身快得不可思议的社会进步和社会转变似乎浓缩了前进中的现代性对每一个熟知、习惯和可靠的事物所造成的巨大破坏。
现代性、种族主义和种族灭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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