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通过系统形成的稳定化过程。这些司法定位可能成为社会进化的领步者。然而,正如非洲巴罗兹(Barotse)帝国的情形所表明的,并非所有有希望的试验都会凭借这样一些司法功能导向统治定位的永久性制度化,即不是都能导向进化的成功。只有在适宜的条件下——例如,当部落取得军事胜利或一项水利工程完工时——这些角色才能被永久性地予以分化,也就是,通过这样一种方式使角色稳定化:他们将成为某个政治子系统的核心。这一点把进化上成功的社会系统同仅仅是有进化希望的社会系统划分了开来。
⑤阶级结构的出现。“在政治统治的基础上,物质生产过程将从亲族系统的限定条件里挣脱出来,并凭借统治关系重新加以组织”。统治者通过为他的僚员、为教会、为勇士家族提供掌握生产资料之特权的保证(宫庭和寺院经济)而促成他们对自已的忠诚。
⑥生产力的发展。“那种已经在新石器革命中被发现的生产力,现在可以大规模地加以运用了:耕作和畜牧业的加强,手工业的扩展,都是阶级社会增大了的组织能力的结果。这样,就出现了新的合作形式(如在灌溉农业中)或新的交换形式(如城镇和乡村之间的市场交换)”。
3.如果上面所述能得到经验的支持,则这个论点也可以解释对立面的发展是怎样在社会进化中被连结的,即积累的学习过程一—-没有它,历史就不能作为进化(即作为一个具有方向性的过程)来译解——和人对人的剥削,后者在阶级社会中被强化。历史唯物主义是沿着生产力发展的轴线来标划直线型进步,并采用辩证思维形式来把握生产关系的发展。当我们假设学习过程不仅是在技术性有用的知识范围内进行、而且也在道德-实践意识的范围内进行时,我们就是在坚持存在生产力发展阶段和社会一体化形式发展阶段的存在。但是,剥削和压迫程度绝非与这些发展水平成反向的比例关系。从发展-逻辑的观点看来,那种通过亲族关系、并由前习惯性法律组织间的冲突促成的社会一体化与通过统治关系、并由习惯性法律组织间的冲突促成的社会一体化相比,乃是处于一个较低的发展水平上。尽管后一种社会一体化标明着进步,但在政治阶级社会中必然会出现的剥削和压迫,相较于为亲族系统所允许的、重要性较弱的社会不平等,都不得不被认为是一种倒退。正因为如此,阶级社会从结构上看不能满足合法化的需要,(虽然)这种合法化是它自己创造的。这一点对于阶级斗争的社会动力学来讲,显然是关键所在、这种关于进步的辩证法应当怎样加以解释呢?
第四章 走向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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