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转形了的超验哲学(阿佩尔意义上的)的角度看,由于对康德方案的分析式采纳而招致的两个弃绝(经验构成概念的弃绝和关于有效性问题之明确处理的弃绝)似乎更加剧了。在我看来,保留某种强烈的先验主义绝不要求将自身限制于关于可能经验之条件的逻辑-语义学分析,如果我们放弃超验主义的概念—指这样一种主体,它完成综合并与其建构知识一起,从所有经验中迁移出来——这并非意味着我们不得不否定有关可能经验对象概念之应用的普遍语用学分析,即关于经验构成的研究;也绝不会产生像放弃某种超验演绎计划时所呈现的结果:人们必须将有效性问题移交给其它研究领域,例如科学理论或真理理论。当然,存在于可能经验的客观性与陈述真实性之间的关系看起来比康德式的假定还略有不同。我们现在可以用论证式兑现有效性要求的超验研究来代替那种先验的证明,这些有效性要求至少隐含地与哲学推论化证明相联系。
在我看来,能否将这样一种对有关交往的一般的、不可避免的假设前提即先决条件(在这个场合,指论辩性言语的先决条件)的研究称作超验的,这并不仅仅是一个术语问题。如果我们想使达到理解的过程(言语)隶属于某种以一般的、不可避免的先决条件为指向的重建性分析,并且是用认知过程中已经实现的同样方式,那么,超验哲学模式就将无可辩驳地建议自身,特别是鉴于语言和行为理论还没有〔尽管有洪堡(Humboldt)存在)发现它的康德。自然,只有当人们在心中拥有上面提到的超验哲学的较弱的变体之一时,求助于这种模式才是可理解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阿佩尔提出“超验释义学”或“超验语用学”以表明其研究方案的特征。我想提出两点理由来说明我在采纳阿佩尔的用法时何以踌躇不决。
第一章 什么是普遍语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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