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一套区分编码、一种鉴别结构的服从——区分的标尺,在古代对富庶阶级而言长期意味着“游手好闲”,现在变成了对无用时间的“消费”。支配着休闲的,是什么(有用的事)都不做的束缚,而且这种支配是非常专制的,这种束缚曾在传统社会中支配着特权阶层的地位。休闲,其分配依旧很不公平,在我们的民主社会中,仍然是文化选拔和区分的一个因素。尽管如此,人们可望预见趋势逆转(至少可以想象这样):在A.赫胥黎的《最美妙的世界》中,只有阿尔法人进行劳动,其他大群的人们都献身于享乐与休闲。人们可以承认随着休闲的前进及自由时间的普遍“提升”,特权会发生逆转,而最好的结果也许是为必需的消费留下越来越少的时间。假如休闲活动在发展过程中越来越与它们的理想计划背道而驰,且堕入到竞争和惩戒性伦理之中(这种可能性很大)的话,那么就可以断言劳动(特定类型的劳动)反而会成为使人们从自己休闲的疲劳当中恢复过来的场所和时间。无论如何,劳动今后可能会重新成为区分和特权的符号:比如高层干部和总经理们那种做作的“被奴役”,他们每天必须工作15个小时。
由此我们得出了一个矛盾项,其中被消费了的正是劳动本身。只要它比自由时间更受欢迎,只要存在着通过劳动实现的“神经官能”的需求和满足,只要额外劳动还是声誉的标志,那么我们就处在劳动消费的领域内。但我们知道,一切都可能成为消费客体。
休闲的不同寻常的价值反正在今天以及今后很长时间内都将存在着。即便劳动反弹性增值,那也只能从反面证明休闲成了深层意义中的高贵价值的力量。“受到劳动的明显束缚成了不成文的名誉索引”,凡勃伦在其《有闲阶级论》中说道(“明显地受到劳动约束是公认的名誉和地位的标志”)。生产性劳动是卑贱的:这一传统依然如故。也许随着当代“民主”社会中日益激烈的地位竞争,这一传统甚至还得到加强。这种价值/休闲的规律具有社会时效的绝对力量。
休闲因而并非就意味着一种享受自由时间、满足和功能性休息的功能。它的定义是对非生产性时间的一种消费。这样我们便回到我们开头为了证明为什么被消费了的时间实际上是生产时间而谈到的“时间的浪费”之上了。这种时间在经济上是非生产性的,但却是一种价值生产时间——区分的价值、身份地位的价值、名誉的价值。因此,什么也不做(或者不做任何生产性事情)变成了一种特定活动。生产(符号等)价值是一种必然的社会供给,这与消极被动是完全相反的,即使后者显然是茶余饭后的闲话。事实上,时间在这里并不是“自由的”,它在这里被花费,而且也没有被纯粹地浪费,因为这对社会性个体来说是生产身份地位的时刻。没有人需要休闲,但是大家都被要求证明他们不受生产性劳动的约束。
第三章 大众传媒、性与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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