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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 · 第 101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124 · 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

书名
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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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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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数量的观念,我们实现了向量的范畴的过渡。一个用来交换的物品要成为商品必须在量上受限定并表现为其自身的一种量。关于这种量化,引人注目的是,尽管在市场上买卖时每一个物品都有其本身关于量的指标(比如重量或其他),但是这些量似乎并不指涉任何共同指标,因为从理论上讲,作为自然的多种多样的物品,它们的量的指标也是完全不同的(没有人愿意用两磅黄金来交换两磅铁)。因此,定量即交换的单位,不是作为任何共同东西的统一出现的,它只是纯粹的数目或这些数目的比率“我用六个这种物品来交换四个那种物品”,这就是用以交换的物品的量的形式。

作为自然存在而具有不可通约性的商品在抽象中被讨价还价,这种讨价还价是根据纯粹量的变化进行的。矛盾在于赋予商品以可交换性的属性即它们的使用价值非常特殊以致不能形成共同尺度的基础,但是在交易中纯粹量的关系必须被确定尽管商品具有这种绝对差别。这里似乎不存在这种确定性的基础。这不仅是理论上的矛盾,而且也是实际上的不一致。也许正如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所担心的那样,为了实际上的方便我们不得不接受理论上的荒谬;或者,我们必须接受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主观性方法;又或者我们在这里必须进一步压制逻辑的客观性趋势。

目前看来,这种关系是不稳定的和不安全的。对于为什么某对特殊数目应该作为交易基础的问题,似乎不存在什么原因。也不存在被赋予这种形式在其作为量的确定性的特点上的必然性。某人在某时由于某种原因也许会接受一定量的一种商品对一定量的另一种商品的交换。即使一种商品在一次交换中获得社会的承认,交易中的交换比率也仍然显得是纯粹偶然的,即临时产生的,在下一个场合它就可能变化。

第5章马克思的《资本论》与黑格尔的《逻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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