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本
但在价值形式的这种二重化中,仍然存在一种直接性和中介性之间即商品和货币之间未被中介化的统一。普遍性(价值的货币形式)和特殊性(商品)在此分离了。实际上,它们是相互联系着的:每一个都仅在与另一个的关系中获得意义。但是如果价值要具有概念上的一致性,那么它必须扬弃其规定性的这种二重化,并进入可分离的如果相关的话表现形式中。就价值将自身假定为商品和货币两者却又不是它们中的任何一个而言,它的整体的单一性即它的真正概念就形成了。事实上,它不过是我们已经谈论过的那种联系。价格形式将它假定在一种判断形式中:“一蒲式耳的玉米值多少钱?两英镑。”(或者说:“我用两英镑可以买多少玉米?一蒲式耳。”)价值既不是特殊性(玉米)也不是普遍性(货币),两个定义的结合才是通过将这些要素理解为总体①而得出的唯一结论(Schluss)。
但这个概念上的统一是纯粹主观、纯粹形式的。当我们理解价格表是什么的时候,即当我们掌握这两方面的统一时,我们就开始思考这一点。下一步就是要阐明价值的这一概念客观地决定自身的条件。这始于交易结束之时。(有趣的是,黑格尔《逻辑学》中用来表示推论或演绎推理的术语与市场交换中结束一次交易所使用的术语是相同的,都是德语词Schluss,就像英语中表达“一个观点是决断性的”和“一次交易结束了”所使用的术语是相同的一样。)马克思在这部分对商品流通变形的讨论就完成了。
第5章马克思的《资本论》与黑格尔的《逻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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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黑格尔《小逻辑》(中译本)一般将totality译为“全体”。为了与本书前后文一致,我们在此将之译作“总体”。——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