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克的藏经阁 · 原书印刷页

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 · 第 254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277 · 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

书名
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
作者
未记录
印刷页
254
PDF 物理页
277(从 0 开始)
章节
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
UUID
44d73a0d-6bfb-41d9-850e-a0b0cd3fe629
来源类型
original_book
页面 SHA-256
956d690d3a35489d3adb31f78ae1d5bcf6b47d42d69c02abb0765ae4bf72bdba

我想强调的要点是,仅与制度合理性相关的既存规范是具体地普遍适用的。康德非常正确地指出,一个人的行为如果是无原则的(unprincipled),那他就缺乏任何道德的完整性,但康德却无法确定什么原则是正确的。当然,当职业盗贼自己的家被盗时他气愤地报警这是有些奇怪的,但这却与财产权的完全缺失的观念没有任何不一致。被用来补充康德形式准则的具体内容,是由体现在共同体生活的习俗形式中的“理性”提供的。偷窃在抽象上不是错误,它之所以错误是因为人们居住在依据私有财产体系(framework)而再生产自身的共同体中。

现在我们看到,这不是全部事实(wholestory)。一些社会制度对部分人口的基本需要是如此的漠不关心,以致部分人口没有任何资源而成为不法分子。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制裁没有威慑力,道德要求似乎也显得空洞和伪善。自我保护对行动而言成为无可指摘的充分理由。然而即使这种极端情况被忽略掉,只要我们能证明理性的自我利益和社会规范所捍卫的公共利益是冲突的,那么理性还是根本不能言说。当制度的合理性强化不平等时,这一点将特别明显。

尽管接受这种二元性,但在这里我想驳斥一种在违法行为上的特殊伪革命假象。我回到偷书的例子上。在图书馆和书店里,当我所需要的书籍被那些被我称作“失业革命家”(Lumpen-revolutiona-ries)的人偷走时,我经常是很沮丧的。①这些人与小偷是不同的,因为他们以积极的口吻将他们的行为称作“撕破制度”(rippingoffthesystem)。他们并不以他们所遭遇的某种个人困难为“撕破制度”做辩护,因而也不默默地接受当前规范物品分配的实践中奉行的诸规范的合法性。相反,他们否认任何恶行,并要求因他们对既存规范的革命反抗而获得称赞。

254

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