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在《资本论》第3卷中,马克思说道:
剩余价值通过利润率而转化为利润形式的方式,只是生产过程中已经发生的主体和客体的颠倒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已经在生产过程中看到,劳动的全部主体生产力怎样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①
从这些精彩的引述中可以得出更精彩的结果。以如上引述为基础,一位重要的理论家克劳迪奥·拿破仑尼(C.Napoleoni)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如果劳动只不过是生产的具体化因素并且所有“生产力”只不过是资本的一个属性的话,那么讨论“生产性劳动”(pro-ductivelabour)就将是毫无意义的。如果是资本生产商品而不是劳动生产商品,那么对于拿破仑尼来说似乎是这样的:劳动不可能是价值的源泉,更别说是剩余价值的源泉了。拿破仑尼进一步认为,在资本家剥夺工人生产的某些或全部产品基础上,将剥削置于资本关系中加以解释是不可能的,因为资本不得不被视作有效的生产者。②在拿破仑尼看来,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剥削必须在根本上被重新思考,他的这一观点与其说跟随着他在技术基础层面上拒绝劳动价值论而来,不如说跟随着这种更深层的物质要求而来。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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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
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53页。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原稿中使用的是“社会的”(social)—词(德文见 K. Marx,Das Kapital.Drittes Buch.Die Gestaltungendes Gesamtprozesses,1992,p.61),而恩格斯在自己的修订本中却将之改为“主体的”(subjective)。
② C. Napoleoni, “Value and Exploitation: Marx's Economic Theory and Beyond”,1991,pp.232-236。我在1998年拿破仑尼纪念大会(由伯尔弗组织,在贝加莫大学举办)上提交的论文《拿破仑尼论劳动与剥削》(“Napoleoni on Labour and Exploitation”,1999)中对拿破仑尼的观点进行评论。当前这篇论文(即本章—译者注)继承了该文的观点,但具有对其观点更强的批判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