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稍后的著作中,即使是与加塔利合著的四本著作[2],虽不再那么直接地将差异作为书中的主要概念,但诸如事件、无器官身体、生成、游牧论、战争机器、解域化等都可视为差异概念在不同问题性的“同素异构”(allotropie),而其源头,正如德勒兹自己所言,是《差异与重复》[3]。差异的概念(以及概念的差异)对德勒兹是如此重要,以致于甚至可以说理解了德勒兹的差异意味什么就理解了他的哲学。然而,德勒兹的差异哲学并不能简单地化约为某种差异理论、某种定理或教条地述说“何谓差异?”的系统。差异不仅是此哲学必须问题化与创造的概念,而且此哲学本身就是其实践,这是德勒兹哲学极重要的构成条件之一。这也是何以在电影研究的结论中德勒兹不厌其烦地再次提醒:“哲学理论本身与其对象一样是一种实践,它并不比其对象更抽象。这是一种概念实践,且必须根据它所涉入(interfère)的其他实践来判断它。”[1]对他而言,哲学涉及独特的实践:创造概念,而概念的主要性质便是差异与重复。整个德勒兹哲学完成于一种怪异的差异辩证法:思考差异必须差异思考,然而,差异思考的关键却维系于“思考差异于它自身”,以差异自身而非外于差异之物来思考差异使得思考本身同时成为差异思考,思考差异与差异思考成为一种双重的运动,相互诞生在对方之中。差异在思想的内容与表现上都必须不再现同一性换言之,必须是“自在差异”[2]。不仅是以差异自身来思考差异,而且以差异思考来建构差异自身。德勒兹的哲学明确维系在“以差异思考差异”这个自我封闭的内在性前提上,其哲学一方面思考,一方面怪异地被思考之物所决定;这是方法与目的、理论与实践的不可区分性(indiscernabilité)与交融(coalescence),差异必须“自我奠立”(auto-position) [3]
分裂分析德勒兹
[1]请参考本书《德勒兹词语中译补注》里对这个复合词的解释。
[2]分别是《反俄狄浦斯》《卡夫卡》《千高原》《何谓哲学?》。
[3]“在研究了曾无比狂喜地打动我的休谟、斯宾诺莎、尼采、普鲁斯特之后,《差异与重复》是我尝试做哲学’的第一本书。所有我接下来所做的一切都连贯着这本书,即使是我们与加塔利所一起写的。”(Deleuze, Deux régimes de fous et autres textes, Paris: Minuit, 2003,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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