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语源及语义的复杂性,我们将senscommun权宜地译为“共感”,这也是日常用语中的“常识”。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说“大家都知道…….”时,其实预设了一种共通且普同的认知存在于每个人心中,因为“大家都知道”,所以这是牢不可破且毫无疑问的真理,“大家”便是这个真理的保证,如果有人敢质疑这个“大家都知道”,他便是脑筋有问题,是错的。反过来说,一件事情如果只有你知道,只有你这么想,那你一定离真理很远。共感便是这个“大家都知道”,即使我们在讲出共感时不说出这个词。基本上,共感一方面假设这个世界上存在一个,而且只有一个“大写我”,所有的感知都由这个大写我的感官出发;另一方面共感则设定了稳定静止且唯一的客体世界,我们可以随时由这个世界客观地检视大写我的感知。简言之,在共感中我们必须再现这个大写且唯一的我。这个大写我成为外在于思想的超越判准,所有思想都必须连结到大写我,或者都必须套进这个统一的模子中检验其真实性。
共感与良知共同模塑了意见,共感将一切感知能力统合在大写单一与大写相同之中,再现了大写我;良知则将无差异的平等分配给每个个体,将极端现象划出于它所圈定的栅栏外以保证圈内的同质性。人们需要一个而且只有一个大写我以固定混沌的世界,同时也需要无数个同一而且无差异的个体来分配这个大写我。如果没有良知就不可能有共感,反之亦然。这二者的搭配组装一个彻底的再现世界,一个以意见及多数为主轴的宇宙。
分裂分析德勒兹
[1]李秋零将Gemeinsinnes译为“共感”,邓晓芒则译为“共通感”,英文版则大都译 为 common sense。
[2] DR,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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