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斯拉法的分析
对传统马克思主义的缺陷不满意,这导致两种替代性方法的发展:斯拉法(或新李嘉图主义)的方法和价值形式理论(参见本章第二节)。利用鲍特凯维兹(Ladislaus von Bortkiewicz)、德米特里耶夫(V. Dmitriev)、塞顿(F. Seton)、斯拉法(P. Sraffa)和巴拉诺夫斯基(Tugan- Baranowsky)的著作,帕西内蒂(L. Pasi-netti)和斯蒂德曼(I.Steedman)发展并解释了斯拉法的方法。①斯拉法试图发展传统模型,他关注价值和价格系统是如何联系起来的。②斯拉法方法的主要特征是这样的:
(1)只详细讨论价值的大小,价值的实质和形式几乎被弃于不顾,其分析通常包含两组平衡:价值系统的平衡和价格系统的平衡。
(2) 价值系统是由这个公式描述的:λ = λA + l = l(I-A)-1,即当λ是商品价值的矢量(1×n)时,A是技术矩阵(n×n),l是直接劳动的矢量(1×n)。
第二章理解马克思的价值理论
① 参见 Bortkiewicz (1949,1952),Dmitriev(1974),Hodgson(1973,1981),Pasinetti (1977), Seton (1957), Sraffa (1960), Steedman (1977, 1981),Sweezy(1968,ch.7) 和 Tugan - Baranowsky(1905); 还 可 以参见 Shibata(1933)。相关的批判性评述,可以参见 Ramos - Martínez and Rodríguez - Herrera(1996)。Haberler(1966)和Samuelson(1957,1971,1973,1974)的结论与斯拉法的结论实质上是一样的。
②斯拉法的发展早期受到传统马克思主义者的欢迎:“我想大张旗鼓地说,这种研究应该在一个极不相同的概念框架内进行——斯拉法在其著作《用商品生产商品》中提供的方法……我将试着证明现代的马克思主义者是如何采纳并使用这个体系的相关基本因素的。”(Meek 1973,p. xxxii)还可以参见支持 Bortk-iewicz的著作时,Dobb(1943)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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