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而言之,为了表达现存的宏观经济关系,货币价值简化了社会劳动与其货币表现的真正的结构和关系。这对“新解释”而言很不幸:这些中介内在地含有失衡和出现危机的可能性。要把作为价格的价值的可能性表达降解为总劳动时间与净产量价格的简单区分,就是要置所包含的真实过程的复杂性于不顾,就是要遮住经济失衡的内在潜能,这弱化了该理论在表达它本应面对的那些关系的能力。①
劳动力价值的概念在“新解释”里也有类似的缺陷(参见第四章第二节)。对于“新解释”而言,劳动力价值是工人共享国民收入,它取决于阶级斗争。②然而,劳动力价值的这个定义无法从剥削的某种影响下摆脱出来,即工人没能力追求全部净产量。19世纪早期“李嘉图式”经济学家强调的就是剥削的这个方面,斯拉法的分析所考虑的也只是剥削的这个方面。①
第二章 理解马克思的价值理论
① 在与“新解释”有关的原创性理论中,Foley(1982,p.41)邀请读者“假设……我们有一个商品生产系统,出于这种或那种原因,在这个系统中,商品的货币价格与劳动价值不成比例。一个原因可能在于价格偏离劳动价值,所以,当每位工人身上投下的资本随行业不同而变化时,利润率却可以均等。另一个原因可能在于垄断、政府调节、市场上中间商利用不对等的信息,抑或其他情况”。运用宏观经济学的特性来瓦解处于不同复杂程度的范畴,这对政策分析而言可能有用,但由于遮蔽了生产方式的决定结构,它不能有助于分析。
② 参见 Foley(1982,pp. 42-43;1986,pp. 15,41) 和 Lipietz(1982,p.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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