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它在分析上空洞无意义,因为虽然根据以往经验,工人配得上在国民净收入中占有一个份额,但是,它只不过是赘述资本和劳动力两种力量的平衡,而对占有多少份额和购买哪些货物没做任何解释。仿佛劳动力的经济和社会再生产与剥削过程无关,与工资的确定无关。换句话说,定量方式设定了一个特定(但未加以解释)的消费篮子,它在后来被用于价格体系的确定;份额模式从给定(但未加以解释)的价格和工资出发,以便获得工人消费量(其构成也未加以解释)的价值。
第三,份额模式预设了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是对称的,在这种情况下,以两大阶级的市场支配力为基础,净产值主要被两大阶级所占有。这是错误的,因为无论资本主义社会分配上的冲突多么重要,为了占有净产值而展开斗争时,利润和工资并非被同时确定的。在现实中,资本家利用工人之前创造的价值提出劳动力的价值,而且资本家保有产品售出后的剩余利润。因此,利润和工资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不同于商业利润、利息和租金之间的关系,在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上,这两种主张是相互冲突的:
马克思的价值:当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
① 参见 Theories of Surplus Value 3(p. 94),还可以参见 Theories of Surplus Value 2(p. 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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