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电视机就像今天一样仍然在起居室占有主导地位,因为引人注目的巨大显示屏,几十个可供切换的频道,不用什么专业知识就能操作,也无须了解设置调制调解器所需要的晦涩知识。甚至在1991年,如果说计算机是电视机的竞争对手都会让人感到这是一个可笑的命题。
因此,如果让人们坐在电脑前,“拨号”接入网络(互联网的商业前身),在线网络公司需要想办法去吸引美国人,让他们不再黏在电视(以及家庭、杂志和其他吸引力更小的事物)上。在20世纪90年代,这四家公司进行了不同的尝试。这最终成功的故事很大程度上是关于联网以及互联网—还有第三屏幕如何终于令人赞叹地在全国及世界范围内中吸引了如此大规模的注意力。这也是新生代注意力商人如何发展起来的故事。
在继续详细探讨之前,我们要清楚一点,这种商业模式自称“计算机信息服务”,并不是注意力商人所用的商业模式,而是完全以付费订阅为基础。在那个时代,上网不是件很容易的事,因为互联网仍由政府经营,主要用于科学研究。这四家公司能让客户访问专有网络,类似于小规模的原始互联网空间,用户可以访问新闻、论坛和在线游戏等吸引注意力的内容。上网,即接入网络,也需要购买调制解调器(俗称“猫”),然后用户还需要输入一串错综复杂的命令,然后才能接入网络,同时还要占用家中的电话线。①这些网络服务公司每月除了赚取固定费用,还会收取每小时的网费和各种额外费用。以美国在线公司为例,一个月5小时上网时长收费9.95美元;超过5小时后,每多加一小时收取3.5美元。当时,美国在线预计每月5小时上网时长可以满足大约90%的客户对于上网的需求,这从一定程度上说明当时互联网的使用程度与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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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力经济
①在这之前,个人电脑已经成为一种爱好者的工具,像苹果创始人之一史蒂夫·沃兹尼亚克这样的人热衷于组装和编程这种工具,不过如今电脑已经大不相同。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总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