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知道,对于谷歌这种更有潜力大规模吸引注意力的公司,广告能带来最稳定、最直接的收入流。而且谷歌就是这么做的。《连线》(Wired)杂志的创始人之一约翰·巴特利(John Battelle)在2005年写道:“数百万人身体前倾、专注地看着电脑屏幕,将自己的希望、恐惧和意图倾诉到颜色简洁、白色背景的谷歌网站中。”9如果说电台曾承诺能吸引“放松”的观众,那么网络在这方面能做得更好:真正想要一些东西并且随时说出它们的人带来了专业上所谓的“有意识流量”。谷歌以开放、渴望和敏锐等尤为宝贵的心态为广告商带来了想法。多亏注意力商人的独门点金之术,广告让用户感觉谷歌是“免费”的——就像谷歌所做的仅仅是帮了用户一个大忙。
回想起来,这再简单不过了。但该公司的主要创始人拉里·佩奇对广告的破坏潜力异常敏感。当谷歌之前处于发展的十字路口时,他在与布林共同撰写的一篇文章中曾坚决地认为:“广告商赞助的搜索引擎与生俱来就会偏向广告商,偏离消费者需求。”10作为一名工程师和科学家,佩奇曾希望建立一种免受商业扭曲的、干净的、纯粹的搜索工具。此外,他对广告商的厌恶并不是纯粹脱离实际:他见过以广告为收入来源的搜索引擎是什么样的。布林和佩奇都对宣扬这种搜索引擎运营理念的人厌恶不已,而这个人物虽然如今很大程度上已经被人遗忘了,但他曾经一度是谷歌最大的竞争对手。这个人就是比尔·格罗斯(BillGross)。
第20章 内容为王时代的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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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实际上,还有其他两种方法,但是谷歌没有认真对待。其中一种是依赖捐款或赞助,这是公益项目采用的方法,例如维基百科。另一种方法更为激进,在令人振奋的互联网热潮风头正劲之前,谷歌创始人这样的企业家有可能已经认真思考过这种方法。这些方法可能会使谷歌成为一个真正的公共项目,就像电子邮件或互联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