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也就是1998年,比尔·格罗斯在加利福尼亚州蒙特雷参加当时崭露头角的TED(技术、娱乐、设计)大会上,兜售以广告收入支持搜索引擎运营的想法。TED大会最初在20世纪90年代初发起,以启发观众为目的,是创新者和梦想家发表简短演讲的舞台;大会坚决反对借此平台推销产品的行为。格罗斯无视这些警告,靠着在TED上兜售他的最新产品成就了一番事业。他提出一个互联网搜索的新概念—为什么不把搜索结果中的网址卖给出价最高的人呢?
虽然格罗斯的表述很吸引人,但观众的反应并不友好。TED以其随和、洋溢崇拜之情的观众而闻名,然而在这次演讲中却出现了嘘声一片。后来,演讲结束后,人们坚定地否定了他宣扬的理念。约翰·巴特利写道,这种商业模式“很明显违背了大众媒体所知的每一条伦理界线”。11
但比尔·格罗斯不是那种容易打退堂鼓的人。从20世纪90年代跌宕坎坷的网络文化一路走来,他最为著名的是在自己的初创公司孵化器Idealab中将一个点子(据说灵感来自史蒂文·施佩尔伯格)几乎在一夜之间打造成了一家公司。曾有人说他声称“旧规则不适用于互联网公司”。12回想起来,格罗斯所谓的“旧规则”就是其他人通常所说的“道德”“价值观”或“普遍接受的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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