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认为,马克思主义从批判现实主义中学到的教训是需要在哲学普遍性的层面上阐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概念。更确切地说,他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应该包含批判现实主义的一些基本概念,比如结构因果关系、思想与独立思维对象之间的区别、倾向的概念、结构与机构之间的关系等。然而,这些概念在其他哲学视角中也受到强调。因此,布朗认为马克思主义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来接受严格的批判现实主义哲学,而是应该捍卫“唯物主义辩证法”,以此作为能够接受和超越批判现实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立场。
这里没有必要进一步深入分析马克思主义和批判现实主义总体一致性的细节。为达到我的目的,重新建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马克思主义的批判就足够了,并且以批判现实主义的术语来解释它。这足以确定社会胁迫和资本主义权力的基本形式。①
权力的本体论
为了在抽象的决策系统中有机地讨论不同形式的权力,我们首先必须定义它们的本体论本质和它们之间的关系。然后,这些定义可用于表现每个具体决策系统的内在权力形式。但是,首先让我从决策理论的角度来定义一个“决策制定系统”,如:(1)一组“代理人”;(2)他们个人的“决策集”和“目标”;(3)这些个人的决策集和目标之间的关系。
采取行动的权力
PTA由代理人的“决策集”定义,它详尽地描述了其潜在的行动过程、智囊团或任何能够做出决定的角色。这里没有理由假设他们确切地知道并理性地考虑自己的决策集和其他决策集。不完全信息和有限理性可能导致偏见和不完善的知识。然而,与此无关的是,代理人是否能够实际承担一系列行为并不依赖于代理人所知道的内容。
第六章 作为权力运转的资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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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在对劳森于2003 年出版的《重新定向经济学》的评论中,平克斯顿(Pinkstone,2003)批评作者从社会关系方面界定经济学,但没有具体的权力参考。他认为,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不否认资本家和工人有社会关系,而这种关系不一定涉及权力。平克斯顿表示,马克思是经济学家,他把社会权力作为他对资本主义生产和分配的解释的核心。书中后面的内容可以看作试图通过平克斯顿的批评来跟随劳森重新定位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