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是停下来看看柏拉图是如何确定每一种情况下极限的性质的。《理想国》界定了根本上相遇的东西,而且必须区别于作为“矛盾感知”的客体的一切识别。一个手指总是要求识别,但它仍然是一个手指,坚硬的东西从来都是既坚硬又柔软,因为它与一种生成,与一种关系不可分割,这种关系内部包含着对立因素(大与小、一与多也是这个道理)。因此,迫使人思想的东西的符号或起点就是对立因素的共存,在无限的质的生成中多与少的共存。对比之下,识别通过把质与某物关联起来而衡量和限制它,从而干扰疯狂的生成。然而,在用质的对立或矛盾形式界定第一个例子时,柏拉图难道没有把感觉之物的存在与简单的感官存在、与纯粹质的存在相混淆吗?当我们考虑第二个例子即回忆的时候,这种怀疑越发强烈了。回忆似乎只能打破识别的模式,而事实上却满足于使这个程序复杂化:识别与一个可感知或被感知的物体有关,而回忆则与另一个物体有关,假定相关于第一个物体甚或围包在第一个物体之内的东西由于本身独立于任何独特的感知而要求识别。这另一个物体,被围包在符号之内的物体,一定既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又是已经识别出来的,一种令人不安的陌生。因此,我们禁不住诗意地将它描写为这是已经看到的东西,但却是在另一种生活中,在神话里:你是某某的形象。然而,通过这个方法,一切都暴露出来了。首先是相遇的性质,因为这不仅仅是对识别进行一次特别困难的检验,一种特别难于展开的包裹,相反,它把所有可能的识别对立起来;其次是超验记忆的性质,只能回忆的东西的性质。这第二个例子只能根据回忆中相似的形式来构想,以至于提出了相同的反对意见:回忆把过去的存在与一个已故存在者混淆起来,而且,由于它不能指定这个过去得以存在的一个经验时刻,所以它使人想到一个原始的或神话的此在。回忆概念的重要性(以及为什么将其与笛卡儿的内在性概念根本区别开来的理由)在于它把时间或时间的延续引入了思想本身。它用这种方式确立了思想特有的模糊性,证实了一种邪恶性质和一种邪恶意志的存在,它们必须靠外部符号来动摇。但是,如我们已经看到的,由于时间只能以物质循环的形式引入到这里,而非以其纯粹或本质的形式,所以思想仍然被认为具有一种优秀的性质和一种充足的清晰性,只不过在自然循环的不幸遭遇中被模糊或阻拦了。回忆仍然是识别模式的避难所,而柏拉图则从经验运用的轮廓追溯超验记忆的运作(《斐多篇》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康德也毫不逊色。 头源点
思想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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