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道踪迹的指称性之本质在于只是指称而不使其出现,如果这种指称性确立了一种“他者性”关系,一种属于个人又属于伦理的关系,一种既作为义务又无所展示的关系,如果一道踪迹终归与现象学无缘,不为呈现和遮蔽所涵盖,那么,我们起码也可以参照它所决裂的现象学来为它定位,从而在另一条道路上接近这种指称性。公升选育·氮抖同升敏未并·号部
与其他一切记号不同,踪迹不是符号。但它也起符号的作用,还可能被当作符号。一名侦探将犯罪发生现场的一切统统当作显示符号,来判别犯罪分子的故意犯罪还是无意行为;一名猎手追随狩猎活动的踪迹,因为这些踪迹反映了被追捕的动物的活动和移动方向;一名历史学家发现古代文明,就是以这些文明所遗留的残余痕迹为基础去形成理解我们世界的地平线。天行有常,世界尽在秩序之中,一物启示另一物,物物在活动之中彼此启示。但是,当踪迹被当作符号,对于其他符号来说它就是例外,因为它的指称在于一切发送信号的意图之外,在于一切可能作为目标的计划之外。人们在交易之中“见票支付”,因而将有显示支付的踪迹,而这正表明踪迹被铭刻在世界秩序之中。但是,一道真实的踪迹可能扰乱世界秩序,这种情形常常发生在踪迹叠合之中。比如说,踪迹的原始指称性呈现在某个人留下的指纹中,但他希望抹去这些痕迹以便使其作案行为天衣无缝。在抹去痕迹时又留下了痕迹,这时他并不愿意用痕迹来显示什么或者做点什么。他以不可弥补的方式破坏了世界秩序。他绝对地逝去了。去后留痕,就是逝去,就是逃亡,就是自我豁免。
但是,在这个意义上,每一道踪迹都是一个符号。除了符号所示对象之外,它还是符号发送者的过去。一道踪迹的指称性将在交流之中发射并为符号所特有的指称性双重化了。比如说,这种指称性在于书写和文字风格之中,在于一切发射信息的过程之中使之产生的一切之中,在于以文字语言及其真诚为基础为我们所理解的一切之中,在于某个人纯粹简单地消逝的一切之中。这种踪迹也常常可能被当作一个符号。文字风格专家,墨迹学家或者精神分析学家可能解释踪迹的独特指称性,从中追溯信息发送者的意图,尽管这种意图是隐秘而且不自觉的,但确实是真实的。但是,在书写和文字风格之中纯粹作为一道踪迹的东西,本身却并非这些意图的信号,并未传递任何性质,既没有隐藏什么,也没有启示什么。在一道踪迹之中,只有一种绝对逝去的过去经过其间。如果敞开状态重新安置了世界,重新返回世界,那么,如果它是一个符号或者一种指称活动的特有属性,那么,它就废黜了这些踪迹
意义与方向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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