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我对这项研究给予这样的希望,即通过它将已有的批判性的社会理论的轮廓变得清晰可见,它并不是以对生产关系(这是更老旧一些的批判理论的着眼点)、变化关系(哈贝马斯)或承认关系(霍耐特)的批判为目标,它们的规范性标准和实证的定位点看上去都越来越成问题,而是开始对时间结构或时间关系进行批判性的诊断。5〕因为这指明了系统命令似乎“在行为者的背后”变成文化的行为导向和生活导向的地方。
正如在这项研究的进展过程中所阐明的,在没有响应的主体的和集体的自我关系的构建之中,是不可能有社会结构的现代化过程的。但是,在个人化的和道德伦理限制较少的自由的西方现代社会中,将功能方面的必要性(例如增长和加速的要求)转化为文化方面的指导方向的能力的机制仍然是难以理解的6〕我的论点是,通向它们的关系的路径在现在不是别的,而正是通过对社会的时间结构的研究。
时间社会学较少地怀疑这样的事实,即不仅是时间测量的方式,而且也包括时间感觉的方式,以及它们各自所形成的时间地平线和时间愿景,都听命于与社会结构相关的历史性的变化。尽管如此,时间往往表现为稳固的、客观的事实;从行为的角度来看,时间肯定无疑的是自然的、不容置疑的给定之物:时间的约束力和顺序模式似乎被作为“第二自然”而不加思考但却深深地铭刻在主体的心性和气质结构当中了,并且也借此控制着日常时间和生命时间的指导原则。时间因而往往既是个人的和私密的:“我打算如何度过我的时间”这个问题是“我打算如何生活”这个伦理问题的时间方面的措辞:同时又完完全全是社会确定的:社会时间的节奏、顺序、延续能力和速度,以及与之相关的时间地平线和时间愿景都几乎完全脱离了个体的控制。但是,时间同时也不容置疑地展现了高度的规范性的作用,即协调和管理行为的作用:特别是在现代社会,违背了时间规范将会遭受很大的处罚,在今天,对期限和截止日期以及速度命令的忽视更多地会招致被社会排斥。其中的原因在于,时间展现了结构命令和文化方面的导向之间的联系的本质的形式,并且解释了,如何才能够同时满足个体的道德上的自治和最大化的社会行为的协调这两个条件。因而,对有关时间结构的“沉默的规范力量”的解释,就是批判性的加速理论的首要的而且迫切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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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现代社会中时间结构的改变
[5] 有关批判理论的项目向前发展的实证方面和理论方面的前提条件,请参考Honneth,2000年第88页及其后页。这当中包括跨学科的着眼点,对社会的畸形现象的诊断性确定,这些都应该涉及社会主体的真实的道德方面的经历,以及可以从实证中发现的“解放的利益”。从对时间关系的批判的角度来看,这些条件对我而言似乎是可以满足的。尽管无论是霍耐特(同上书,第88页)还是HelmutDubiel(2001年)都认为,由诸如阿多诺(Adorno,1993年,第42页)所要求的对社会中根本的“客观的运动法则”的分析,在今天正是由于社会变化的迅速的速度而不再能够发挥作用了,但在我看来,这些批判性的分析却恰恰更能说明阻碍理论构建,同样也阻碍政治党派的形成的动态化法则和动态化后果。
[6]对于解开这个谜题的尝试请参考Rosa,1999年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