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人工智能可以在自我建构和主体形成中发挥作用,即使我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里的关键不仅在于人工智能操纵我们并深度干预个人的层面,因为它可以帮助推断人们的思想和情感——根据可观察到的行为(如面部表情和音乐偏好)推断人们的内心状态,然后由监控资本主义利用这些行为进行预测和货币化——而且还在于人工智能有助于建构我们对自身的理解和体验。虽然鲁夫鲁瓦(Rouvroy 2013)所说的“算法治理术”(algorithmicgovernmentality)绕过了“与人类反思性主体的任何接触”,便人类无法对我们自己的信念和自我进行判断和明确评价,并导致了个体之间的剥削关系(Stiegler 2019),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对我们的自我(知识)没有影响。人工智能有助于创造什么样的自我认知和知识呢?例如,我们是否开始将自己视为待售数据的生产者和收集者?当我们追踪自己并被他人追踪时,我们是否量化了自己和自己的生活?我们是否认为自己拥有“数据替身”(datadoubles)(Lyon 2014)或自己的数字模型——即使人工智能并不存储用户的数字模型(Matzner 2019)?我们是否获得并传播了一种网络化的自我意识(Papacharissi 2011)?人工智能带来了怎样的身份和主体性?
人工智能政治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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