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道德、经济关系——这一切必须从它们的具体表现加以研究,如果人们想避免作出任意的结论的话。必须放弃出发点的随意性(这种主观性是迄今哲学家和立法者所固有的),必须到正义与善这些模糊概念的范围之外去寻求那些可以帮助我们确定这些概念的规律,这些规律对我们来说在客观上应当是对经济因素所产生的社会关系进行研究的结果。③
科尔纽认为,蒲鲁东的这种思想是受到马克思影响的结果。我国的赵仲英先生不同意这个判断,理由是青年马克思当时还没有提炼出如此清晰的论点。我赞成赵先生的观点。
在这里,我想做几点界定:一是蒲鲁东的这些近似社会唯物主义的观点(不是历史唯物主义)并不是他自己的理论独创,而是他接受政治经济学影响的一种必然结果。但他的这些论点,无论是研究方法还是基本逻辑,都远在古典经济学所达到的水平之下;二是这些论点在蒲鲁东的早期论著中并不是一种总体性的理论逻辑原则,此时他的理论话语主要是政治法权逻辑;三是这些社会唯物主义的观点也不是外在地影响青年马克思的主要方面,马克思此时关心的恰恰是蒲鲁东对资产阶级社会的政治法权批判。显然,马克思还没有自觉地去关心以什么样的方法进行这种批判。接下去我们就来看一下,蒲鲁东真正打动青年马克思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马克思主义研究丛书·回到马克思
①[法]蒲鲁东:《什么是所有权》,孙署冰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263页。
②[法]蒲鲁东:《什么是所有权》,孙署冰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381页。
③《蒲鲁东通信集》第2卷,巴黎,第1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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